活佛搞女尼 捉姦在床 - 受害當事人公開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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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佛搞女尼 捉姦在床 (蘋果日報 200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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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至今四個月,已開了兩次庭,對方毫無悔意還巔倒是非黑白,枉為人師!
弟子們同仇敵慨散佈不實謠言,第一時間就有人出來在網路上慷慨激昂的匿名到處留言,說什麼「……是人妻姦淫貝瑪千貝,因為人妻的態度說明一切……」貝瑪央金喜歡做爛好人,她從小信佛、虔誠至極,大半輩子出錢出力護持佛法和僧眾,發生這種事甚至還不敢忤逆上師,寧可愚蠢承擔所有罪名,保持沈默不願替自己辯駁,遭受不明究理的弟子和網友們辱罵,她的善意卻被對方視為糞土,情何以堪?
事情一發生,對方沒有任何道歉,立刻就請了個律師來找我,姿態甚高,一味要求我合解,卻沒有任何誠意和悔悟,我盛怒之下,給他碰了幾次釘子,並放話給弟子們說,叫他們有誠意就自己來談,就好像你和你家鄰居吵了一架,事後買籃水果,找個和事佬到人家家裡去道個歉、賠個不是,難道不應該嗎?劈頭就叫律師來是什麼意思?
貝瑪央金苦勸我慈悲,息事寧人,為自己積福田,我被她說服了,很有誠意的找弟子楊淑芳出來咖啡廳談,我要貝瑪千貝寫一張合解書,載明:「感謝索南未求償半毛錢,無條件合解,並不得再對外亂造謠放話抹黑……」,並且在合解書上為自己的行為認錯,承認自己對不起白玉傳承,對不起社會大眾,結果,他的弟子搖搖頭說:「這大概沒辦法!」她們還執迷不悟的口口聲聲說一定要想辦法洗刷師父的清白,讓他繼續弘法,還怪罪貝瑪央金為何要去中心住,殊不知貝瑪央金剛出家後是住在家裡的,貝瑪千貝一天到晚遠從印度長途電話來催促她趕緊搬進中心去住!弟子楊小姐這話有很大的語病,什麼「如果貝瑪央金那晚上不住中心,就不會發生這種事!」就算貝瑪央金睡在他旁邊,身為一個師父,也不容許這種事發生,怎麼可以在事後把女方說成一個誘拐純潔唐三藏的蜘蛛精?以為這樣就可以推卸掉責任?
弟子回去轉告我開出的和解條件後,就音訊全無,自此,不再來吵著要求和解之事。
第一次開庭前一天,另一弟子來電,問我要不要撤銷告訴,我明明就開出了談和的條件,但他們不肯同意,真不知有何盤算……我叫弟子轉告他,當天若把合解書寫給我,我隔天就會去撤銷告訴,他可以不用出庭,掛完電話後,這件事依然沒有下文。
開庭當天,我主動告訴法官,我對他的所作所為非常生氣,但是願意和解,是對方自己不願意……這庭因貝瑪央金中途精神狀況不佳,情緒失控而臨時喊停,沒有結論。
前兩天開第二次庭,我不想再為這件事煩心,也因傷害貝瑪央金甚深,想就此罷手,於是早早準備好和解書帶去,想請法官見證,若是對方願意認錯簽字,我願意當庭撤銷對他的告訴。豈料他們有備而來,貝瑪千貝矢口否認,法官問他有沒有錯?他大言不慚說「沒有」!法官問他出家人能不能這樣做?他說「不可以!」法官問他:「那你做了這些,而且還有證據……你沒有錯嗎?」他竟然說:「沒有!因為我沒有那個意圖,而且也不知情……」他的態度把法官搞得很火大。
然後就出來了一位弟子艾蓁蓁當證人,交了一份光碟給法官,說那是她和我通電話時的錄音,我回憶曾經跟他們弟子的幾通電話,我一度瘋狗亂咬人的發洩一頓,不過也都是氣話,我說:「…你們要和解可以,要拿出誠意啊!你們找律師來要幹嘛?……你們不要在外面亂散佈謠言,說什麼貝瑪央金餵他吃了迷藥,然後和我設計仙人跳……你們有沒有常識?仙人跳是這樣演的嗎?我讓事情爆發開來,哪還有什麼籌碼去要遮羞費?……我沒有要他一毛錢,我要告到他進去關個一年以上!否則以他的名譽,是要付多少遮羞費才夠?……」
大致上是這些重點和氣話,我講過就忘了!沒想到他們卻斷章取義、昧著良心在法庭上說我曾說過:「你們要拿出誠意來!」這樣的話,然後他們的律師還接著說:「也許外界看來,他犯了很大的錯,可是他的確在沒有意識的情況下,這件事的確有蹊蹺,可是他是個師父,又不能太過主張什麼告訴……」不願認錯就算了,把過錯推給別人 還敢大言不慚的假慈悲、假裝滿腹的委屈和苦衷,我不知道這些師徒,講這些話又想誤導什麼,相信你們大家是明眼人,心知肚明。
子貢說:「君子之過,如日月之蝕,更也,人皆仰之!」老祖宗告訴我們的金科玉律----大丈夫不怕過錯?有過而不願意認錯、改過,才是最大的羞恥!如果沒有勇氣承認也可!保持沈默至少也算有良心,不要處心積慮想設計陷害別人,推諉責任,以求自己的全身而退,「出家人不打誑語!」這樣的起心動念太糟糕、太糟糕了! 貝瑪央金當初在警局口口聲聲維護他時,我亦在場,見他打死也不承認、只推說他很累、頭暈、迷迷糊糊,其它的什麼都不知道……為了讓他有台階下,為了不讓他眾多的弟子傷心,退轉道心,貝瑪央金下跪拜託我不要把事鬧大,讓他可以在剛落成的道場繼續弘法,她甚至還承認是自己下藥色誘貝瑪千貝,幫助他減輕法律責任……如今陷自己於不義,知道對方是這樣的態度,想必她也要搖頭,原是一番好意,想把對佛法的傷害減到最低,豈料對方智慧不足,貪嗔癡慢疑太多,根本不值得維護和成就,他們事後那些畫蛇添足的技倆和心眼,傷害不了別人,只會自毀前程!
弟子艾小姐還做證說什麼貝瑪央金在警局說過:我們離婚後再婚的手續沒辦妥,我沒有權利告他,這真是個荒謬的笑話,還敢拿別人當初的好意來當證詞!我有沒有資格告,法官自會認定,但是,就算我告不成貝瑪千貝,他們就可以回去張燈結采、昭告天下,慶祝他們無罪嗎?這種罪,就算判刑也是幾個月的事,易科罰金可了事,但是,他們怎麼不好好反省一下?法律上的罪是小事,貴為堪布,卻一錯再錯,死鴨嘴硬,還敢在法庭上要求法官解除他的出境限制,好讓他回南卓林寺向法王懺悔,懺悔個屁?形式上的懺悔做再多都是表面功夫,還不如他現在一個真心的道歉和認錯,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出庭做那種荒謬證詞的弟子,以及自稱也是佛教徒的律師,你們口口聲聲說打這場仗是為了要「捍衛佛教界的名譽」,說得慷慨激昂,你們有沒有良知?你們有沒有是非呢?舉著這樣一面大旗吶喊,把別人的尊嚴都踩在腳下,若敢說自己是虔誠的佛教徒,就不要偽善,事情該怎樣就怎樣,你們根本就不應該動一點點歪腦筋,還敢這樣義正嚴詞!真要講業障,你們這樣做,口業躲不了!貝瑪央金當初善良的發心,不顧自己,單純只是想讓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你們不願接受我合情合理的和解條件,還講那種話要四兩撥千金的構陷別人,絲毫沒有悔悟,你們的慈悲心,連一個愚笨的小女子都不如!難怪連法官都要當場回你們一句:「佛教界的名譽並不會因此受到傷害啊!」一顆老鼠屎,連說這樣的話都不夠格!
我深愛我的老婆,因為此事對她造成莫大傷害,我將撤銷對她的告訴,至於貝瑪千貝,我有當時事發時的錄音帶,所以他難辭其咎,要這樣繼續睜眼說瞎話沒關係,事情總會水落石出,我可奉陪到底,發表這篇聲明的目的,只希望大家瞭解真相,學佛很好,但千萬要有智慧!別像這些弟子,上師萬歲,黑的也要想辦法講成白的!同時,敬告好事者請勿再惡意捏造不實謠言毀謗我們什麼設計勒索敲詐之類的話,否則將訴諸法律,亦別再對貝瑪央金落井下石……。
懇請大家幫忙張貼、轉寄,最好能輾轉讓貝諾法王得知,這件事之後,貝瑪央金在他們眼裡如同牛鬼蛇神,平時交情很好的喇嘛和仁波切,每個人避之唯恐不及,不顧精神幾盡崩潰的貝瑪央金也是眾生,一面倒坦護自家人,這些道貌岸然的出家人,何來慈悲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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